2010年1月12日 星期二

營運環境艱難 兩年內更多財報涉舞弊

(吉隆坡11日訊)49%受訪的大馬企業至少發生1宗舞弊事件,更有78%受訪者表示,經濟與營運環境艱難,未來兩年將面對更多財報舞弊,包括上市公司!

會計事務所畢馬威(KPMG)發佈“09年大馬舞弊調查報告”指出,曾面對舞弊的47%企業透露,在調查期間(2006至2008年)因舞弊而損失總值6700萬令吉,共發現714宗舞弊事件。

大馬畢馬威剖析主管陳金泉說:“由于許多企業不願透露實情,實際的損失額和事件數量,料遠比調查結果高。”

他今日出席“09年大馬舞弊調查報告”推介禮后,如此表示。列席者包括證券監督委員會主席丹斯里查麗娜、畢馬威企業咨詢執行董事黃溫賜、董事魯班及蘇科德等。

陳金泉說,業務上的交易日漸複雜,管理層同時面對里外壓力,有來自股東、借貸者及員工,使領導者經常行走捷徑,以向公司和外界交出“好成績”,因而爆發舞弊事件。

他續說,經濟條件不理想,經理和員工在個人、財務和工作環境上,都面對比以往更嚴峻的挑戰,78%受訪者坦言,在目前的金融危機下,財務報表的舞弊爆發幾率亦將持續上升。

“61%受訪者認為,未來兩年將出更多企業舞弊。”

貪婪和個人財務壓力,是導致舞弊事件的兩大動機,各佔62%及31%。

至于最常的舞弊事件,則是偷錢(39%)、偷貨(31%)及欺詐開銷(26%)。

陳金泉指出,揭發舞弊事件的最顯著作法是透過內部監控程序、員工舉報、內部審計檢討、客戶或供應商舉報及匿名信。

這是畢馬威的第四份企業舞弊調查報告,該公司在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期間,向所有上市公司和100家最大型私人有限公司展開問卷調查,惟僅175家公司給予回應。

多達66%受訪者表示,舞弊是公司的最大威脅。

幾率多超越40%

企業舞弊無分國界。

陳金泉說,根據畢馬威在其他國家的企業舞弊調查報告,發現泰國(46%)、印度(60%)、海灣國家組織(GCC,42)及澳洲(45%)的企業舞弊幾率,與大馬同樣超越40%。

僅新加坡少于40%,為23%。

“大馬錄得49%,其實並非特別差,與區域國家同屬一個水平。”

另外,除了印度(42%),新加坡、海灣國家組織及澳洲的企業舞弊皆超過半數是發生在內部,各為60%、74%及71%。

查麗娜:防毀商譽
須嚴緊把關


查麗娜說,企業內部必須嚴緊把關,“舞弊”可快速毀掉公司的商譽,甚至從此消聲匿跡。

她今日在推介禮上致詞時指出,畢馬威的調查顯示,大部分舞弊是發生在內部,監控則是揪出舞弊者的主要管道。

“61%受訪者皆認為,未來兩年的企業舞弊將進一步惡化,管理層有必要加強監管,減少舞弊發生。

她說,若企業監管有漏洞,證監會的法令與監管並不能完全杜絕企業舞弊。

“國內外都有足夠的個案顯示,舞弊可快速且嚴重破壞企業商譽,再好的公司也 會受大打擊;更有許多案例是,一家大型且實力雄厚的企業,爆發舞弊事件后,從此消聲匿跡。”

查麗娜指出,我國資金市場在經濟發展中扮演要角,很多商家和投資者利用資金市場籌資及投資儲蓄。

“市場開放帶來更多融資及投資機會,包括交叉交易。我們(證監會)則著重在信心強化,確保市場操作正常。”

“然而,資金市場的成功是來自市場參與者。例如國內上市公司需要良好的管理方針,及成長潛能明確,從而提高股東價值及協助提升股市競爭。”

她說,只有高素質的公司才可吸引國內外投資者。

她希望,所有企業公司都謹慎和深入閱讀畢馬威新出爐的調查報告,認清弱點,再設法拉近與國際企業的距離。

財金術語

舞弊

舞弊是指管理層、員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騙手段獲取不當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為。

管理舞弊是指直接由組織管理層實施,突破現有會計規范,蓄意錯誤呈報、遺漏財務報告中應予披露的內容,或提供虛假會計訊息。

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都在事前精心設計,事后極力設法隱瞞,舞弊者的層次愈高,愈難有效預防和檢查。

誘導舞弊的因素主要有3種,即壓力(動機)、機會和借口(道德取向)。

這三種因素之間相互作用,形成舞弊三角形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