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19日 星期五

未如期呈審計財報 輝德多元遭申誡

(吉隆坡18日訊)輝德多元(FITTERS,9318,主要板貿易)未如期提呈年度已審計財報,觸及9.32(2)上市條例,遭馬證交所公開申誡。
 
馬證交所發佈文告說,9.23(2)上市條例是指,上市公司未能在財年結束后4個月內,向該所呈交年度已審計財報,及內含審計師和董事報告。
 
輝德多元就是沒能在今年4月30日大限前,提交截至12月31日2010財年的年度已審計財報。
 
該公司在5月6日,遲了4個交易日,才呈上相關報告。
 
此外,輝德多元所有董事和相關人員,將必須參與培訓計劃,以了解馬股主要板的上市條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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