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

跨企表現最佳 中小企業 管理技巧最弱

(吉隆坡27日訊)大馬管理學院(MIM)與大馬生產力機構(MPC)合力完成的調查研究顯示,2010年大馬管理層能力指數(MCI)達72點,表現最低分為中小企業(SME)組別,建議多向大企業學習加強管理技巧。
 
MPC主席丹斯里阿茲曼哈欣說,這是第三年發佈管理層能力指數,今年整體表現較08年的67.7點明顯改善,當中的10評分項目全都獲得提升。
 
這包括企業監管、財務管理、領導者表現、願景與策略領導、科技與知識應用、外部關係、業績表現、人力領導、產品與服務革新及組織能力。
 
國內企業在“企業監管”項目中獲最高分,高達80點;最弱是組織能力,僅69.1點。
 
報告指出,公司管理層在這方面仍需加倍著重,推行更強企業文化和持續學習履行對個人或企業的承諾。
 
阿茲曼和MIM總裁孰莫哈末哈尼夫,今日一同主持2010年大馬管理層能力指數報告的推介禮。
 
該研究報告是在今年1月至6月間進行和完成,共寄出4000份問卷,最后接獲240家大馬公司的總執行長、董事經理和總經理回應。
 
阿茲曼說,這當中跨國企業(MNC)表現最佳,得分77.5點,接著是政聯企業(GLC)76.7點、本地大型企業(LLC)74.8點及中小企業69.1點。
 
MIM總執行長納茲禮指出,本地公司在各方面的管理能力都得以改善,最大的推動因素是重視人力資源發展。
 
他還說,中小企業尚有改善空間,可多向大企業學習偷師,從中加強管理技巧。
 
除了本地公司,亦有紐西蘭、印度、香港和加拿大的跨國企業參與其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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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新經濟模式
生產力機構角色轉變
 
自新經濟模式(NEM)和第十大馬計劃(10MP)推行后,阿茲曼說,大馬生產力機構角色扮演改變,轉向主導高產能和效率改善,已在著手檢討現有經商條規,將大馬進一步發展為經商的理想地點。
 
他指出,檢討計劃已擬定,希望企業機構的領導者與生產力機構合作,一同解決問題,塑造親商的環境。
 
“除了檢討經商條規,我們也推行新措施改善企業的革新能力,即生產力機構與企業公司達致緊密夥伴關係,從而促進行銷與革新能力。”
 
政府早前在經濟報告中指出,鼓勵國內雇主採用“績效薪酬制”(PLWS),通過盈利共享制度,讓雇員生產力推廣高薪酬,以助大馬實現在2020年轉型成為發展全面、且高收入的國家。
 
為在我國建立績效薪酬制,政府通過大馬生產力機構,以高收入國韓國、台灣、新加坡和英國為參考指標,探討多種薪酬架構。
 
大馬生產力機構已展開各種推廣活動,包括匯報會、諮詢服務、研討會和工作室,協助公司落實績效薪酬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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