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7日 星期五

財事:各司其職,很難

各司其職,談何容易。
 
各司其職是指各自負責掌握自己的職責,做好所承擔的工作。什么事情誰該做,就誰去做;這不是簡單或難的問題,而是關係到職責。
 
友人最近在找工作,電郵了數份履歷表,都是有關行銷的工作,意外的是,A公司接獲友人的履歷表后,竟撥電問說:“行銷的職位沒空缺了,現在我們公司正聘請宣傳推廣員,你有興趣過來面試嗎?”
 
友人又氣又好笑。氣,A公司不尊重他的專項,錯配工作。笑,A公司如此看得起他,從事近10年的行銷工作后,如今被相中為“有潛力”的推廣員。
 
另一朋友的遭遇也很“奇特”。
 
他在行銷部工作超過10年,最近突然收到上司的“指令”,說他和其他同事,在一週內想出能在市場熱銷的“新產品”。
 
開發新產品不是研發部的責任嗎?
 
無可否認,行銷部最了解消費市場的型態,知道消費者喜愛何種產品,和對新產品的接受度,是應該與研發部緊密合作,交換意見,從中開發出迎合市場需求的產品。
 
但,不是把新產品的開發直接交由行銷部,行銷員又怎會知道配料如何配,又會產生怎樣的化學作用呢。
 
新產品構思由行銷部負責,研發部的職責呢?偏離了各司其職的道理。
 
我們的社會不需要每人都有神一般的能力,任何事都能做到萬無一失,無錯可挑。
 
我們要的是可以在各個不同領域,出色完成本職工作的人。
 
如果說每個人都可以做到各司其職,整個工作團隊即會表現很好,像每個家庭幸福快樂著生活,國家便興旺發達。
 
一個人能達到各司其職,不對別的事物說三道四,是一種境界,說來容易,做卻未必能夠。
 
公司要配對工作,求職者要了解自身專長,找對適合的工作。儘量在各司其職中取得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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