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

馬新港年底廢除全保 政府或 擔保逾10萬存款

獨家報導:何燕羚
 
(吉隆坡8日訊)馬來西亞料將與新加坡及香港,協商在今年底同步廢除存款全保制;消息說,政府或將擔保比2008年10月信貸危機爆發前更高的存款額,預計超過10萬令吉,大部分存戶料受到保障!
 
消息告訴《中國報》,負責擔保銀行機構存款的大馬存款保險機構(PIDM,簡稱存保機構),目前仍與有關單位洽談,若未來數月國內外經濟穩定,政府將在年底結束存款全保制度。
 
詢及取消全保制后的存款擔保上限是否調整時,消息人士指出,會應市場狀況的改變而調整,但實質款額仍探討中。
 
“我們是與新加坡和香港共同推行全保制,目前前兩者已在探討新機制,並調高擔保上限數倍。”
 
香港已完成檢討現有存款保障計劃,計劃推出上限達50萬港元(約24萬令吉)存款保障計劃,較金融海嘯前的10萬港元(約4萬8000令吉)高出5倍。
 
新加坡也在探討提高上限,料從2萬新元(約4萬4000令吉)調高1.5倍至5萬新元(約11萬令吉)。”
 
消息說,若以獅城和香港的最新發展為依據,我國料跟之調高上限。
 
這兩國的擔保上限調高幅度都超過1倍,意即我國的存款擔保上限,可能從全保前的6萬令吉,提高至超過10萬令吉。
 
香港、新加坡和大馬是在2008年底宣佈,至2010年底前,對銀行存款提供全額擔保,旨在恢復信貸危機期間的投資者信心。
 
新聞背景
 
國家銀行是在2005年9月實施存款保險制(Deposit Insurance),朝自主發展邁出重要一步,並追上區域發展。
 
每名存戶在每間銀行機構的存款,可獲最高6萬令吉保障。
 
為應對金融風暴衝擊,國行和財政部08年推出存款全保計劃,以加強市場對大馬銀行體系的信心。
 
去年,國行、香港金融管理局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達成協議,成立研究小組合作擬定策略,以在2010年底結束存款全保。
 
存保機構的任務是管理存保系統,並為金融機構會員提供保險,最終極小化金融體系的成本。
 
意思說,銀行必須為存款購買保險,存保機構則將制定徵收保費的比例。

擬與港新同步撤消

 
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說,金管局正與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商討同步取消存款全保制度,避免香港率先取消,資金將流向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格局。
 
他指出,若香港先取消,其他兩國未有同步,就會造成香港資金流向仍提供全保的新加坡和馬來西亞,后者也會因資金大量流入,引發貨幣匯率波動及通脹升溫。
 
曾俊華指出:“金管局已著手和鄰近地區協調一起取消全保制,包括新加坡和馬來西亞,誰先走或遲走都是很複雜的問題,不如大家一起走。”
 
曾俊華說,退市過程複雜,過早會影響經濟,太遲會構成通脹壓力,必須小心研究和參考外國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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