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

國貿特大 料接踵而至 聯婚與否 視小股東力量

(吉隆坡5日訊)就接受豐隆銀行豐隆銀行(HLBANK,5819,主要板金融)併購獻議與否,國貿資本(EONCAP,5266,主要板金融)董事局顯然與部分股東意見分歧,券商預期,接下來將出現“特大一場接一場”的局面!
 
他們認為,國貿資本股東特別大會料接二連三,能否與豐隆銀行成功合併,就得視小股東的力量有多大!
 
持有國貿資本15.4%股權的Kualapura及Lintang Emas私人有限公司,宣佈本月22日召開特大以尋求委任8新董事。
 
Kualapura及Lintang Emas都是股東之一林啟明的控制公司。林啟明此舉被詮釋為正尋求小股東支持,若成功委任新董事加強人馬后,可推翻董事局早前拒絕與豐隆合併的決定。

若林派成功委任8名,就會形成8人對7人的格局,形成“50%+1股”的小優勢。
 
國貿資本現有董事局有7名董事,若委任新董事議案在特大上通過,即形成“支持派”的成員稍比“反對派”多出1名董事,換言之,支持派可輕易通過豐隆早前提出的總值49億2000萬令吉併購獻議。
 
馬銀行投資銀行分析報告說,一旦8名新董事成功入局,國貿資本很快將再開特大,尋求小股東同意與豐隆併購。
 
假設同是豐隆和國貿資本股東的雇員公積金局(EPF,持股12%),選擇中立的立場,雙方能否聯婚成功,全靠小股東力量了。
 
小股東凝聚力量大,足以把董事局拉下,昨日必達(PETRA,7108,主要板貿易)挑戰派成功在特大罷免當權派,眾董事被拉下台,即是佳例之一。
 
林啟明下一步料說服
國庫控股 公積金局 售股權


僑豐投資研究分析報告指出,對國貿新進展未感到驚訝,相信特別是林啟明和丹斯里張曉卿(持股17.1%)的非策略股東,會很“樂意”與豐隆併購。
 
報告說:“即使豐隆的出價為國內銀行界併購估值區間的最低,料會因為當年收購成本僅股價淨值比(P/BV)的0.4倍,所以林啟明和張曉卿應會脫售。”
 
僑豐投資研究揣測,林啟明的下一步是,說服另兩名非策略股東,國庫控股(Khazanah,持股10%)和雇員公積金局,4個單位就可憑靠合計54.6%的股權,接受豐隆的併購獻議。

建議新董事 來頭不小
 
準備入局的國貿新董事,都來頭不小。
 
其中,東姑阿末法依沙或是阿布達比科威特大馬投資機構(ADKM)的股東,ADKM于2008年購入UBG(UBG,6831,主要板金融),如今正在脫售給沙地石油國際(PetroSaudi International)。
 
東姑阿茲曼則是回教保險(TAKAFUL,6139,主要板金融)的董事。查哈麗娜是興業證券(RHB Securities)前總執行長。
 
分析界較為擔心的是,股東成功委任新董事后,或引發“委任潮”,“反對派”亦效法召開特大委任更多董事,加大發言權和勢力
 
根據上市條例,只要持有超過10%股權的股東(不限單一股東,可以是多名股東結合股權),就有權要求公司召開特大委任新董事。
 
股東至少要給于14天的通知時間讓公司召開特大。

股價全日下跌
 
國貿資本若拒婚不成,被小股東送進教堂或與豐隆“共皆連理”,惟雙方股價今日遭大市疲軟影響,全日下跌。
 
董事成員或倍增的國貿資本,今早甫開盤即滑落5仙,跌勢溫和,之后以6.77令吉結果早盤交易,下跌8仙。午盤時,跌幅擴大至超過10仙。
 
國貿資本上市以來,股價于2007年7月24日衝至最高,掛8.30令吉,最低價是在2003年4月14日,報2.45令吉。
 
豐隆的併購獻議雖重見曙光,此利好則不敵股市的外圍因素,全天有跌無起,休市時報8.20令吉,下跌10仙。
 
星展證券研究和馬銀行投資銀行都建議投資者“守持”(Hold)國貿資本,目標價格各為6.85令吉及7.20令吉。僑豐投資研究保持“中立”(Neutral)投資評級,目標價格6.60令吉。

 董事局

 董事局是公司的常設權力機構,向股東負責,董事局主席為公司法定代表人。
 集團公司、跨國公司等較大的公司都會設立董事局。一般上董事成員以主席為首,董事的頭銜還可分成執行董事、非執行董事、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等。
 董事局擁有以下職權:
 ◆負責召集股東大會,並向大會報告工作。
 ◆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。
 ◆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。
 ◆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。
 ◆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。
 ◆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、發行債券或上市方案。
 ◆擬訂公司重大收購、回購股票或合併、分立和解散方案。
 ◆在公司章程規定范圍內,決定公司的風險投資、資產抵押、擔保等事項。
 ◆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。
 ◆聘任或解聘公司總裁、董事局秘書。根據總執行長的提名,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執行長、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階人員,並決定報酬和獎懲事項。
 ◆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。
 ◆制訂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。
 ◆管理公司訊息披露事項。
 ◆聽取公司總執行長的工作匯報並展開檢討。
 ◆法律、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,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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