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

CDS持有者 19日起可註冊 電子股息 9月1日開跑

(吉隆坡13日訊)大馬交易所宣佈,電子股息將于今年9月1日開跑,中央存票系統交易戶頭(CDS)持有者受促在4月19日起的一年內註冊,可豁免支付行政費。
 
大馬交易所總執行長拿督尤斯里說,上市公司將在9月1日開始以電子方式支付股息。
 
“即使實行電子股息服務,國內投資者仍可選擇以支票收取股息,唯這是免費服務,投資者應該積極響應,以更快取得股息款項。”

他今日在媒體匯報會上指出,選用電子股息服務的投資者,在支付日(payable date)當天,股息即匯入CDS持有者的銀行戶頭。
 
“投資者不再需要費時費神跑銀行,減少發生支票誤置、遺失或逾期等問題。”
 
他說,擁有多個CDS戶頭的投資者,可借用電子股息服務將股息派發統一在單一銀行戶頭,可更容易管理。
 
尤斯里說:“投資者可在今年4月19日開始註冊電子股息服務,將有一年的寬限期,直至2011年4月18日。”
 
“一旦期限屆滿,投資者在註冊上必須支付行政費。”
 
他指出,馬交所尚未擬定行政費的徵收架構,包括費用、徵收程序等。
 
“僅現有CDS戶頭‘逾期’註冊,才需繳付行政費,新開設的CDS戶頭則不受影響。”
 
目前,我國有超過400萬個CDS戶頭。

呈表格 提供電郵手機號碼
 
馬交所總市場營運長迪瓦尼山說,欲註冊電子股息的投資者,必須填寫3頁的表格,可在所有股票經紀行辦事處索取表格,或到馬交所網站(http://www.klse.com.my/website/bm/trading/edividend.html)下載。
 
他說,表格需與相關文件(即身分證及銀行結單的副本)一同呈交給股票經紀行。
 
他指出,投資者必須提供電郵地址,以讓上市公司支付股息后,發電郵通知投股東。同時受促提供手機號碼,以便獲得短訊(SMS)通知。
 
馬交所並不接受位于海外的銀行戶頭,必須是銀行間直接轉賬(Interbank GIRO)的會員銀行。

去年逾500公司派息
8公司已推行電子服務

 
所有在9月1日除權(entitlement)的股息,上市公司都必須通過電子股息方式支付給股東。
 
迪瓦尼山說,去年有超過500家上市公司派發股息,如今已有8家掛牌公司推行電子股息服務。
 
這包括馬交所、健力士英格(GAB)、馬銀行(MAYBANK)、馬電訊(TM)、英美煙草(BAT)、南北大道(PLUS)、雀巢(NESTLE)及新芬尼屋(SYMPHNY)。
 
詢及若上市公司無法在9月1日開始提供電子股息服務,是否遭到處罰時,尤斯里未正面回應,僅說:“根據修改后的上市條例,公司必須推行,也相信有關公司有能力辦到。”
 
他指出,上市公司應該以正面的態度看待電子股息。
 
他說,投資者愈早註冊電子股息服務,愈快能享受此服務。

仍發稅務收據 供報稅
 
股息派發電子化后,根據法令,投資者仍會接獲稅務收據(tax voucher)。
 
稅務收據是供投資者每年報稅用途。
 
馬交所說,CDS戶頭持者有提供的所有資料,將在1991年證券法令(中央企票)下受到保護,除非獲得投資者的書面授權,否則將嚴格禁止將資料披露給第三方。
 
投資者註冊電子股息后,即授權將有關資料披露給指定單位,包括上市公司、股票註冊局及指定支付銀行。
 
馬交所指出,假設CDS戶頭是以信託人(nominee)名字持有,該名信託人就得為電子股息註冊。

修改上市條例 週四發佈
 
配合電子股息開跑,大馬交易所存票(Bursa Depository)條例及馬證交所上市條例將修改,預計本月15日(週四)發佈。
 
迪瓦尼山說,部分條例修改如下;
◇上市公司必須向已提供銀行戶頭等資料的股東,支付電子股息。
◇上市公司必須委任服務供應商,以便提供電子股息服務。
◇一旦支付股息,上市公司必須提供電子通知(e-notification)給股東。

 財金術語
 電子股息

 
電子股息是一項服務,讓派息公司直接透過電子網絡,支付現金股息進入股東的銀行戶頭,不再發出銀行支票。
 
實行電子股息后,投資者更快速更有效率獲取股息,亦簡化上市公司的派息程序和減少相關的工作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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