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7日 星期五

欲重整複雜 不透明 酒稅架構

(吉隆坡22日訊)調升空間有限,政府或連續第六年停止調高啤酒國內稅,但業者和分析界提議重整現有既複雜且不透明的酒稅徵收架構,業者預計,簡化架構后,有助政府額外增加8.9億令吉稅收!
 
去年,啤酒業為政府貢獻10億94100萬令吉稅收,若酒稅維持不變,今年料增至14億令吉。
 
兩大啤酒商Carlsberg(CARLSBG,2836,主要板消費)和健力士英格(GAB,3255,主要板消費)都不僅一次對外表示,政府有必要調整徵稅架構,改為依酒精含量付稅,別讓“啤酒的國內稅高于烈酒”的不良情況持續下去。
 
建議政府參考鄰國如印尼、新加坡、泰國和香港的簡單徵稅架構。
 
資料所得顯示,我國目前的酒稅架構過于複雜,擁有15個組別和40個次組別,從Shandy每公升繳10仙國內稅到烈酒威士忌的30令吉,除了國內稅,還要受從價稅、進口稅、銷售稅的影響。
 
反觀,香港只收從價稅,酒料含量少于30%免稅,超過30%徵100%。
 
印尼只有3個徵稅組別,酒精含量少于5%,國內稅每公升1萬1000印尼盾(約3.90令吉)、5至20%繳3萬印尼盾(約10.60令吉)、20%以上付7萬5000印尼盾(約26.40令吉)。
 
啤酒稅高漲使啤酒售價高企,不僅打擊旅遊業,更令不少酒客轉向廉價、高酒精含量的混合烈酒(compounded hard liquor),這將產生雙輸局面,政府流失龐大稅收之余,亦危害消費者的健康。
 
政府去年料損失8.9億令吉酒的稅收,市場認為,有望在簡化徵稅架構后,這筆錢將進入國家財庫。

增稅18.5%
稅收僅多5.1%

數據顯示,提高啤酒國內稅無助明顯增加稅收;04至06年每年平均增稅18.5%,稅收則只增加5.1%。
 
僑豐投資研究分析報告指出,05年,啤酒國內稅大漲24.2%,稅收僅微起1.1%,顯然調高國內稅在增加稅收上,是不具效益和效率。
 
該證券研究建議2方案,其一,有效降低佔據東馬市場75%至80%的走私啤酒消費量;其二,重整酒稅架構。

2酒商付稅13.7億
佔營業額逾半

去年兩間啤酒商合計上繳13.7億令吉稅款給政府。
 
根據馬來西亞酒商聯合會(CMBB)的數據,啤酒商繳付的稅款,佔營業額超過一半,這5年有增無減,儘管啤酒商在09年的營業額下滑,也增加付稅。
 
酒稅佔公司營業額的比重,從06年49.4%增至去年的55.1%,稅款從9億4004萬6000令吉增加到13億6934萬7000令吉,年複成長率(CAGR)達9.9%。
 
啤酒領域對我國經濟貢獻良好,包括經濟產出48億令吉,企業社會責任(CSR)達5億令吉,及給相關行業製造6萬750個就業機會。
 
啤酒稅比威士忌高2倍
 
酒精含量愈高付稅愈少,啤酒稅比混合烈酒高出6.5倍,也比威士忌高2倍。
 
若以每公升純酒精(LPA)計算,我國的酒稅架構是,酒精愈高的酒,付稅愈低。
 
舉例,若要倒一杯符合國際標準容量(含12.7毫升純酒精)的啤酒,需要254毫升,一公升只能分得4杯,平均一杯要付稅1.88令吉。
 
反觀,紅酒只需94毫升即達標,一公升分得11杯,每杯僅付稅1.13令吉。
 
酒精含量達40%的威士忌,一公升能分到32倍符合國際標準容量,每杯付稅95仙。
 
混合烈酒的繳稅更低,每杯只付29仙!
 
每杯同樣含12.7毫升純酒精的啤酒消費者,要付多達1.88令吉的稅款,混合烈酒則29仙。
 
啤酒僅5%酒精,混合烈酒高達40%,出現酒精愈高,稅額愈低的“奇怪”局面。

新聞背景
大馬啤酒稅有多高?

我國啤酒國內稅每100公升(hectolitre)為740令吉,數額上是全球第二高,雖挪威以約1000令吉排在最高,若調整國內生產總值后,我國實屬全球徵稅最高!
 
在區域(亞洲和澳大拉西亞)的比較下,大馬的國內稅較平均額326令吉高出127%。
 
啤酒稅是區域最高,可支配收入(disposable income)則處在中間水平。
 
舉例,大馬人的可支配收入低于新加坡人79.4%,卻付高于27.6%的國內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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